各理事单位:
为进一步做好协会会费收取及管理工作,依照协会《章程》第二十六条第七款之规定,根据协会第二届会员大会第一次会议投票表决通过的《贵州省软件行业协会会费收取及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经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第二次会长工作会议决议通过,对《办法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。
现将《办法(修订版)》发至各理事单位,请予审议。各单位审议书面意见请于本通知下发后5个工作日内将发至指定邮箱,无书面意见的将视为同意。
收件人:陈靖(18008505931)
邮 箱:office@gzsdia.com
附件:
1.《贵州省软件行业协会会费收取及管理办法(修订版)》
2.修订情况对比表
贵州省软件行业协会
二〇二三年十月七日
|